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主动交代”?答:《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问:如何处理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对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的党员,...
问:对于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应如何区分?答: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问:对于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违纪党员,应如何处理?答: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问:对于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如何处理? 答: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问:对于违纪的预备党员,应如何处理?答: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问:党员犯罪,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答: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问:对于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如何处分?答:◎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问:对于违纪党组织领导机构的成员,应如何处分? 答: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加重处分”?答:加重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减轻处分”?答:减轻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定。(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从重处分”?答:从重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