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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4-04-19 18:38  来源:    浏览

河南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以及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谭长福   

副组长:张小彩

    员:郭永刚  朱红瑜  张博强  张中伟  刘伟杰  王彦林

    书:张中伟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监督落实相关招生工作,负责学院考核工作组成员遴选。秘书负责考生材料收集,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工作。

(二)考核工作小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核工作组成员遴选,按照一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正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组长由具有丰富博士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学科专家担任。

2. 学院组织复试前,召开考核小组会议,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小组成员应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 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4. 考核小组成员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面试结束后小组成员应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名,交考核小组秘书。

5. 面试成绩由学院复试考核小组秘书负责汇总;各项成绩均须由专人汇总。

6. 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备查。

二、招生学科与计划

(一)招生学科:机械工程。

(二)招生计划:2024年拟招收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8名。

三、“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流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参照“河南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执行。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南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初试

初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详见“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公告”(https://yjszs.haut.edu.cn/info/1011/3435.htm)。

(四)复试

1.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42614:00-18:00

地点: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7号楼7244会议室。

2. 形式和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英语、现场综合问答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英语占20%、现场综合问答占80%。复试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

1)专业英语(满分20分)

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2)现场综合问答(满分80分)

每名考生提交自己攻读硕士学位以来的代表性科研成果业绩清单和对应的支撑材料,并进行科研工作经历和博士研究计划的PPT汇报。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3.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初试阶段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复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学院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五)初试、复试合格标准

1. 初试阶段合格标准

依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不低于学科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各学科初试阶段合格考生。

2. 复试阶段合格标准

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视为复试阶段合格,方可进入总成绩计算。

(六)总成绩计算

初试和复试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进行总成绩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40% +复试成绩×60%

(七)录取原则及程序

1.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所报导师志愿情况,择优录取。

2. 如有剩余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由考生二次自选导师,经相关导师同意后择优录取。

3.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拟录取结果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四、申诉渠道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个人须在提出异议的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线索不明确、不按要求注明单位或个人有关真实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56128,电子邮箱:jwb@haut.edu.cn

学校研招办电话:0371-67756268 

五、其它

1. 学校不接受定向培养博士生,所有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30日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 考生应做好自身保护,健康应考。

3. 复试阶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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