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主页 用户管理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河南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时间:2024-11-05 18:16  来源:    浏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意见》(河工大政研〔2023〕17号),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公正、有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完善多元录取机制,充分发挥招生培养单位、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体作用,选拔和吸引更多优秀创新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条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统一领导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实施监督检查,保证招生和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三条 招生学科与拟招生人数

招生学科:机械工程(080200);

拟招生人数:3名。

第四条 申请条件

选拔对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本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申请人应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与政治表现优良,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硕士研究生就读学科、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的交叉、融通关系。

(三)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课程。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CET-4≥425;

2. IELTS≥5.5;

3. TOEFL≥75;

4. GRE≥260;

5. WSK、PETS5 考试合格。

第五条 选拔程序

(一)学生申请 有意申请者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业绩评价表(附表1),附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学生证、硕士阶段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个人陈述书等,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初审 学院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审查通过后,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学院考核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考核工作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环节总分100分,由业绩评价(满分100分,占比50%)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两个专项组成。考核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负责综合考核过程的录音录像和详细记录,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负责监督考核各环节。

1. 业绩评价

依据《业绩评价表》(见附件中的附表1),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素养、创新能力、英语水平等。综合面试时间每名申请人不低于20分钟,成绩评定方式详见附表2。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面试情况,分别进行现场打分,加权平均后作为综合面试的最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征得导师同意后,按照总评成绩排序录取;若有剩余招生指标,复试合格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调剂,并征得调剂导师同意后,按总评成绩排序拟录取。

2. 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复试合格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征得导师同意后,按总评成绩排序递补拟录取。

3. 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大于1人。

4. 拟录取名单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前,导师和学院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5.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

6.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河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第六条 申诉及联系电话

如果申请人对各考核环节有异议,可以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审查处理。如果申请人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56268,邮箱:yzb@haut.edu.cn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56128,邮箱:jwb@haut.edu.cn

第七条 相关说明

(一)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普通培养,录取后人事档案关系不得转出学校,且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合格申请人。

(二)取得录取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 证书及授予硕士学位。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5日

=================================================================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