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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张中伟   时间:2023-04-18 15:30  来源:    浏览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以及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长福  

副组长:张小彩

成 员:郭永刚 朱红瑜 张博强 张中伟 刘伟杰 王彦林

秘 书:张中伟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监督落实相关招生工作,负责学院考核工作组成员遴选。秘书负责考生材料收集,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工作。

(二)考核工作小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核工作组成员遴选,按照一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正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组长应由具有丰富博士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学科专家担任。

2.学院组织复试前,召开考核小组会议,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小组成员应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4.考核小组成员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面试结束后小组成员应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名,交考核小组秘书。

5.笔试试卷应由专人分别负责接收、密封、评卷等工作,指定专人核分、登分;面试成绩由学院复试考核小组秘书负责汇总;各项成绩均须由专人汇总。

6.考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妥善保管备查。

二、招生学科与计划

(一)招生学科:机械工程。

(二)招生计划:2023年拟招收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8名。

三、“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流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参照“河南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执行。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南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初试

初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详见“河南工业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详见:https://yjszs.haut.edu.cn/info/1011/3072.htm

(四)复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42714:00-18:00

地点: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7号楼7244会议室。

2.形式和内容

学院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学术论文、专业英语和现场问答三部分组成,其中学术论文占20%、专业英语占20%、现场问答占60%。复试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

1)学术论文(满分20分)

每名考生限提交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直接相关、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期刊论文(限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若为共同第一作者,要求排名第一),经学院考核工作组进行认定计分。已被录用但尚未公开发表的SCI/EI论文,考生必须提交录用证明,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录用证明中须明确注明刊物名称、拟刊发的时间、期号或DOI号(即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其中文名称为“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是对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数字信息进行标识的一种工具),否则不予认可。由学院在考生给定的拟刊发时间期限范围内对录用的论文是否正式发表进行追溯,一旦发现存在伪造录用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学术论文得分=学术论文计分标准×学术论文计分系数。

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1SCI收录,计20分;

2EI收录,计16分;

3)中文核心论文,计12分;

4CN期刊论文,计8分。

学术论文计分系数:

期刊论文所属一级学科为机械工程,计分系数为1.0,其他学科计分系数为0.8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纸质版硕士毕业论文电子版一份,往届生需提供知网下载的硕士论文电子版一份。

2)专业英语(满分20分)

专业英语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考核小组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计算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专业英语得分。

3)现场问答(满分60分)

学院组织考核小组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复试,考核小组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计算平均分,该平均分为现场问答得分。

3.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初试阶段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复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学院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五)初试、复试合格标准

1.初试阶段合格标准

依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不低于学科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各学科初试阶段合格考生。

2.复试阶段合格标准

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视为复试阶段合格,方可进入总成绩计算。

(六)总成绩计算

初试和复试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进行总成绩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3)×40% +复试成绩×60%

(七)录取原则及程序

1.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所报导师志愿情况,择优录取。

2.如有剩余招生指标,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由考生二次自选导师,经导师同意,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拟录取结果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四、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学院)电话:67756206,电子邮箱: jddzb@haut.edu.cn

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371-67756205,电子邮箱:jdyjsb@haut.edu.cn

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67756128,电子邮箱:jwb@haut.edu.cn

学校研招办电话:67756268

五、其它

1.学校不接受定向培养博士生,所有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30日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合格考生。

2.考生应做好自身保护,健康应考。

3.复试阶段不合格者应不予录取。

4.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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